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網評:完善食品安全評議考核辦法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譚浩俊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辦法》共16條,從考核原則、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結果等方面,對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標,明確了新的要求。特別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有了更加具體而明確的獎懲辦法,將對各級政府和部門形成有效的約束。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大如天,舌尖上的安全問題,永遠是民生中的重大問題。隨著物質財富的不斷豐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也要與時俱進、不斷提檔升級。也衹有這樣,廣大居民才能真正放心消費、安心消費、開心消費。
由於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廣,關注點多,可能出現問題的風險點也多,必須一步一個腳印,腳踏實地地抓好各方面的工作,確保每個環節都不出現問題。從實際的工作情況來看,完善和優化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能夠讓各地、各部門、各企業更加自覺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突出位置,避免出現口號與行動兩張皮,避免給食品安全工作留下太多風險隱患。
這些年來我國食品安全狀況已經有了很大的改進,但是每年的“3·15”還是會集中暴露出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比如土坑酸菜問題、人造土雞蛋問題、瘦肉精事件等。這也意味著,食品安全工作與公眾的期盼仍有差距。一些地方仍把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工作當作一項任務來完成,而不是一項責任來承擔。只要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認識沒有到位,沒有把食品安全工作當作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對待,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工作就要加強,並作為衡量幹部工作責任心和民本意識的重要指標。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一些地方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不出問題”上,而不是讓廣大居民“放心消費”上。“不出問題”是僥幸心理,“放心消費”才是責任所在。為什麼評議考核辦法要把食品安全工作與幹部選拔任用緊緊結合在一起,說到底,就是希望各地能夠把食品安全工作從“任務”觀念轉向“責任”思維,積極主動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消除各種風險隱患。不能被動應對,更不能在出了問題以後敷衍了事,缺少深刻的反思和系統性的整改。
修訂後的辦法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十分重視,提出了一系列的獎懲措施。在獎勵方面,對考核結果為A級、考核排名較上一年度提升較大的,以及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兵團予以通報表揚;對地方創新性示範經驗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在處罰方面,對考核排名靠後的省份加強指導;對考核結果為D級或考核排名連續三年列最後3名的,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和兵團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約談主要負責人;對考核排名退步較大或上年度考核發現問題未整改到位的,視情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和兵團食品安全辦主要負責人。
此外,在結果運用方面,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兵團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評議考核中發現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這也意味著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評議考核,已經不再是簡單的評議考核,而是把考核結果與對地方政府的工作評價、幹部選拔任用等緊密結合。這將有力督促地方主動承擔起保障食品安全的責任,而不是被動地工作、任務式應對,從而推動食品安全工作提檔升級,更好地適應新時代廣大居民生活品質和生活質量提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