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歐盟理事會28日批准一項法規,決定從2035年起禁售會導致碳排放的新的燃油轎車和小型客貨車。不過在德國要求下,使用碳中性燃料的新的燃油車有望在2035年後繼續銷售。
歐盟理事會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說,根據這項法規,從2030年到2034年,新的燃油轎車和小型客貨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比2021年分別減少55%和50%,到2035年分別減至零。
聲明還說,歐盟委員會將在與利益相關者協商後提出一項提案,在2035年後允許完全使用碳中性燃料的車輛註冊。
新華社報導,這項新規是歐盟委員會於2021年7月提出的應對氣候變化一攬子提案“適應55”的重要部分。根據“適應55”一攬子提案,歐盟計劃到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至少減少55%,並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歐盟委員會原本希望禁售所有新的燃油小汽車,但燃油車製造大國德國提出,希望在2035年後能繼續銷售使用碳中性燃料的新的燃油車。25日,歐盟委員會與德國宣佈達成一致,掃清了立法障礙。新法規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佈20天後生效。
聲明中提及的碳中性燃料主要指“電能合成燃料”,這類燃料由從空氣中捕獲的二氧化碳與風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所生產出的氫氣製成,被認為是一種可實現二氧化碳淨零排放的合成燃料。不過,這種燃料目前還遠未實現低成本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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