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眾多質疑,園方回應稱此事系“愚人節”的宣傳活動。或許這是實話。把“與虎同住”、巨額獎賞作為噱頭,成功引發關注,到時候再用愚人節作為托詞,迅速撤下營銷海報,既出人意料,又掙足了眼球,還不用花錢,豈不是一舉多得?該園的得意算盤打得劈啪亂響。
然而,營銷廣告不能隨心所欲。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與虎同住”廣告故意製造虛假信息,欺騙遊客,傳播唯利是圖的價值觀,顯然違背了法律規定,其受到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理所當然。
民營動物園需要創收無可厚非,但如果只想依靠推出“喂食、同住、陪睡”等“與動物近距離互動”為噱頭的營銷活動吸引遊客消費,既違反了相關法規,也有違現代社會動物園應踐行動物保護和科普教育的初衷。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多地動物園都曾推出類似以“與動物近距離互動”為主題的喂食、同住、陪睡等體驗活動,暴露了現存民營動物園的經營窘況與管理短板。“與虎同住”活動被叫停,提醒相關從業者,無論何時都應該把安全放在首位,應該用良好的服務、貨真價實的廣告來吸引顧客。“與虎同住”若真,是在慫恿遊客“以身犯險”,虛假廣告則是逾越了法規的紅線,無論真假都是“犯規”,都會受到查處和輿論譴責,如此說來,聰明反被聰明誤,欲愚人者反被自我愚弄,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