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網評:餐飲商家“隱性收費”誰來管?
來源:東方網 作者:廖衛芳
“你們這餐巾紙怎麼收費這麼貴呀?”近日,從山西來烏魯木齊游玩的朱先生在某連鎖餐館用餐,結賬時發現多了一筆5元的餐巾紙費用,他表示不解,“提供餐巾紙不應該是餐館的基礎服務嗎?”該餐館工作人員則表示,該店餐巾紙一直都收費。(4月10日《工人日報》)
明明才1元一包的餐巾紙,餐館竟收費5元,而且餐前又沒有告知餐巾紙要收費,這無疑既是一種消費侵權行為,更是一種“隱性收費”行為。
據瞭解,一直以來,餐飲業就存有諸多的“隱性收費”項目,比如:餐具費、餐位費、茶水費、醬料費,等等。可以說,只要餐飲商家想到的費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費項目”。
按說,商家在向消費者收取這些費用時,理應事先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擁有一定的知情權。但由於商家的這些收費項目基本上是“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因而,商家往往採取“不告知”“默認”等途徑,通過“隱性”的方式向消費者收取這些費用。
其實,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同時,《價格法》也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可見,“隱性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屬於價格違法行為。
那麼,餐飲商家“隱性收費”誰來管?筆者以為,要遏制餐飲商家“隱性收費”行為,還需監管“多管齊下”。首先,監管要“嚴督查”。市場監管、消保委等監管部門應積極承擔起監管的主體責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餐飲業的各種收費項目進行必要的督查,一旦發現這些“隱性收費”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同時,要督促餐飲商家在顯要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其次,監管要“嚴處罰”。相關執法部門要對餐飲商家“隱性收費”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該約談的要約談,該罰款的要罰款,該曝光的要曝光,該取締經營資格的要取締經營資格,甚至給予“從業禁止”處罰,讓其為自己的無良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倒逼其遵守買賣契約,做到合理合法收費。
其三,監管要“嚴教育”。監管部門不妨通過公開隱性消費典型案例,既對廣大商家起到警示和震懾的作用,又對廣大商家起到教育的目的,從而促使廣大商家學會誠信經商,合法經營。
此外,監管部門還要出台舉報獎勵機制,鼓勵消費者對餐飲商家的“隱性收費”行為進行檢舉揭發,讓餐飲商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忌“裝啞巴”,任憑“宰割”,助長無良商家“隱性收費”的囂張氣焰。
相信,只要監管嚴督查、嚴處罰、嚴教育,再輔以鼓勵舉報,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餐飲商家“隱性收費”的消費侵權行為,從而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消費權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