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網評:“喝20元白酒被處分”不是小題大做
來源:東方網 作者:梁偉
近日,雲南省峨山縣一名幹部在公務接待時因提供並飲用5瓶共價值100元的白酒而被處罰的事件在網絡上引起熱議。(4月16日京報網)
綜合網上相關討論,這件事主要引起了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方認為喝20元一瓶的白酒,根本“不值得”處分。相反,這位幹部更應該受到表揚,因為他非常節儉,這是當今社會難得一見的優秀品質之一。同時,這些網友認為正式接待只是為了完成任務,沒必要太在意酒的種類和價格。另一方認為公務接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認真對待。公務接待中不能有酒,不是多少價格的問題。這樣的幹部拿20元一瓶的酒來接待客人,不僅是對領導和客人的不尊重,更影響領導的形象和聲譽。而且,幹部在招待領導時,更要注意飲食的質量和衛生,確保領導的身體健康。
實事求是地說,單純從喝酒角度而論,小酌幾杯表達情意是人之常情,均價20元一瓶的白酒價格確實也不高。但喝酒也要分場合,視具體情況而定。據峨山縣紀委監委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該縣明確規定公務接待禁止飲酒。從此角度,無論何種性質的公務接待,均不能違規提供、飲用白酒,當然也就不能以酒的價格作為是否違規標準。這樣的道理和規矩應該不難理解。
事實上,官方接待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有人認為,在商務酒會上提供酒水是對客人和領導的尊重,也有人認為在商務酒會上飲酒是不合適的。為此,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第十條明確指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雖然此類規約有言在先,但在具體實施執行過程中,相關各種問題還是層出不窮。究其根源,筆者以為主要還是有的幹部規矩意識缺失,或者心存僥幸過關心理,幹部“因小失大”的例子不在少數。無獨有偶,前不久,湖北團風縣一局長被曝用公款配置30平方米單間,自稱“家遠沒地方休息”。目前,當地紀委已表示將進一步核查處理。
誠然,這些所謂小事,貌似“不值得處分”,但背後其實是廉政建設的大事。試想,如果今天因這幾瓶酒價格低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難保明天就會喝20元以上的,違規的口子就會越開越大。此外,也有網友指出,20元一瓶的酒是否真的是“貨真價實”的白酒存疑。時下,很多人經常在包裝上加上假標簽,以出售假酒,以較低的價格獲取更多的利潤。也不能排除貼上“20元”標簽,實際卻是裝上價格昂貴名酒的“偷換概念”可能。從此角度,這種行為不能因為酒價低就輕易放過。
由上觀之,紀律紅線萬不可碰,這道理普通百姓懂,幹部更應該懂。有鑒於此,一方面,政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公務接待審核效率,確保公務接待安全和質量。衹有通過有效的制度建設和規範運作,才能有效防止不當行為和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政府機關要做好監督管控,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和監督,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在這個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公務接待的質量和衛生。同時,政府部門要加強信息公開,公開接待公務的時間、地點、範圍、費用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總之,因公務接待用均價20元一瓶的白酒被處分不是小題大做。廉潔的紅線,不能隨意踐踏。它不僅關係到政府機構的形象和聲譽,更重要的是關係到我們整個社會的健康和發展。衹有不以事小而不查,適時加強足夠的信息透明度,方能有效避免一些不當行為和事件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