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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系“立委”蔡易餘相當挺陳水扁。(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5月3日電(記者 黃筱筠)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罪定讞將入獄,根據“行政院”去年底提出修法版本,犯“國安法”、洗錢防制法等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從政之路岌岌可危。陳水扁為此2日到“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朝野黨團請願。民進黨下午召開中常會,據轉述,“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報告該修法的進度,目前是審議“行政院”版本,在“立法院”委員會通過初審,中常會並沒有討論到此修法相關議題。
“行政院”去年底提出公職人員選罷法等修正草案,明定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洗錢防制法相關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以及重罪重刑等犯罪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
對於陳水扁動作很大,是否影響賴清德?挺扁、英系中常委、“立委”蔡易餘在中常會後受訪說,大家都知道陳水扁對兒子陳致中的關愛,覺得不公平,要一些陳情,“這個我們都可以感受到”。
蔡易餘也說,而且我們過去跟陳致中也有相當的交情。如果這個修法有影響到他的權益,“這一塊未來我們在整個法案過程,也可以思考看看。”
媒體詢問這個法案是否有討論空間?蔡易餘則說,一定是有討論的空間,所以陳水扁也只是做一個陳情的動作。
相對挺扁“立委”認為該修法有討論空間,但據了解,黨主席賴清德在今天中常會並未對此修法有討論。
去年地方選舉黑影幢幢,“行政院”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凡涉黑金、槍、毒、洗錢等,禁登記為參選人,目前修正草案已送出委員會完成初審,待排審二、三讀。陳致中被判洗錢罪,若按照未來修法方向,將可能不得再登記參選。陳水扁認為有“違憲”爭議,昨天到“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等進行請願。
“行政院”昨晚回應,人民對於參選人的資格有越來越高的期待與要求,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且台灣早已有將特定犯罪紀錄作為職業限制,或消極資格之一的立法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