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陳雪生。(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6日電/2020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中國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范雲指陳雪生涉及性騷擾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陳須賠償8萬元,上訴後,北院二審6日判決駁回,陳雪生須賠8萬元確定。
台媒報導,台北地院一審認為,2020年7月14日在“立法院”議場陳的肚子確有碰到范女的背部,否則陳不會直接表示“肚子”碰觸並不會懷孕,且范女主張陳碰觸身體時,陳說“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
法官認為,陳雪生的肚子碰觸范雲的背部後,她已表示不舒服,但陳竟仍公開表示肚子碰觸並不會懷孕等,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等,具有特定性別之嘲諷、貶抑等回言論回應,致范雲感受冒犯、敵意及羞辱,有損范雲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考量權利侵害的程度等,判陳須賠償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