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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依賴於市場自發建構,而“鏈長制”可通過激勵機制、協調機制與關鍵共性技術供給,有力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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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6月10日電/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確保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條件,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維護中國產業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重要構成,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舉措。在確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過程中,作為立足中國國情和經濟發展實踐的有益探索,“鏈長制”大有可為。
“鏈長制”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陽鎮、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王文娜文章表示, “鏈長制”是新時期黨和國家為提高中國產業鏈供應鏈基礎能力和發展韌性而提出的創新制度。實質上,產業鏈供應鏈是由眾多細分子鏈及位於其節點的組織在時空交互中組成的網鏈。其中,“鏈主”是指占據產業鏈關鍵核心位置,且在長期市場競合中形成競爭優勢的龍頭企業,屬於產業競爭視野下的產業鏈內“核心組織”。而“鏈長”一般由政府賦權或具有較強公共屬性的國有企業擔任,是在“鏈主”的基礎上集公共治理邏輯與社會責任於一體,旨在確保產業鏈整體安全的關鍵組織。就中國目前的發展環境來說,“鏈長”必須站在科技自立自強、先進技術前沿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推動全產業鏈生態群落組織開放創新,著力攻克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不斷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從產業層面看,確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有助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理應成為“鏈長制”的主要使命之一。一方面,“鏈長”需秉承創新的第一動力和核心地位,面向科技自立自強加快牽引產業鏈內各類創新主體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要系統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卡脖子”限制,對衝科技競爭進程中的產業鏈與創新鏈被脫鈎風險,實現向價值鏈創新鏈高端攀升,必須強化以“鏈主”為核心的創新驅動與創新引領意識。特別是要增強關鍵核心技術掌控能力、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及可持續性,激活產業鏈內微觀企業的創新動能和競爭活力,進而從整體上提升產業競爭力。另一方面,“鏈主”需持續秉承開放精神與整體觀,構建自主性與開放性並存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首先,立足構建產業創新生態系統,實現產業鏈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可控和升級。其次,圍繞政府、高校、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金融中介和用戶等參與主體,構建產學研金用創新生態,推進新知識、新技術、新路徑的新生、交互驗證和產業化。最後,以產業綠色轉型為突破口,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由“鏈主”牽引和構建面向全產業的綠色技術數字平台,形成面向全鏈路的綠色技術攻關體系、產業體系和服務體系,推動全鏈路綠色低碳發展。此外,“鏈長”還需持續強化全鏈思維和系統觀,以共享理念引導中小企業深耕細分技術領域和長尾市場,主動構建產業鏈內的創新融通平台,實現產業鏈內的創新戰略協同、創新要素融通與創新價值共享。
切實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文章分析,傳統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依賴於市場自發建構,而“鏈長制”可通過激勵機制、協調機制與關鍵共性技術供給,有力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第一,“鏈長”的角色定位在於激勵並引導產業生態群落中的各類組織實現協同。當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具有很強的外部性時,市場本身的價格機制難以抵補私人成本與社會收益之間的巨大缺口,無法激勵企業面向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形成有效投資,“鏈長”就能夠引導“鏈主”篩選特定關鍵核心技術清單,據此開展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或面向特定技術的政府採購,從供需兩端激勵和牽引產業生態群落組織開展特定投資。
第二,“鏈長制”能協調產業生態群落組織形成面向共同安全價值主張的一致行動。由於價格信號和行政命令都無法使異構組織採取共享共益的行動,“鏈長制”中的“鏈主”作為市場自然篩選的龍頭企業,為維護其地位,更有動機與能力在“鏈長”的牽引下,通過共建創新公地、梯度開放關鍵核心技術、探索知識產權共享區等方式,協調產業生態群落組織共同構建面向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價值主張,並做出戰略共益的一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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