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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讓“楓橋經驗”金名片綻放新彩
http://www.CRNTT.com   2023-07-02 16:29:24


  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網評:讓“楓橋經驗”金名片綻放新彩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陳鍵(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院長)

  浙江諸暨是“楓橋經驗”的發源地。“楓橋經驗”到底是什麼?如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循跡溯源、調研思考和實踐探索,我逐漸找到了答案,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楓橋經驗”的豐富內涵與理念方法。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一種理念。從“楓橋經驗”的發展歷程來看,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為經濟社會發展減少了更多消極因素、增加了更多積極因素。這啟示我們,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必須堅持能動司法,堅持懲罰與教育、治罪與治理並重。在一起假冒註冊商標罪案件中,我們沒有簡單“就案辦案”,而是努力促成被告人與商標權人簽訂授權經銷協議,被告人取得品牌授權實現經營合法化,商標權人通過被告人的銷售網絡進一步拓展市場,雙方從對立走向合作,從“共輸”變成了共贏。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一套方法。新時代“楓橋經驗”更加強調黨的領導、更加彰顯法治思維、更加突出科技支撐、更加注重社會參與,“四個更加”不是四種方法,而是解決基層社會治理難題的一套組合拳。比如,針對司法拍賣瑕疵引發信訪較多的問題,我們緊緊依靠市委領導和部門支持,在司法拍賣不動產領域率先試點執行“一件事”集成改革,司法拍賣成交率、溢價率大幅提升,不動產辦證用時明顯縮短。在試點基礎上,浙江高院在全省全面推開執行“一件事”綜合集成改革,上線智慧執行2.0,極大解決了查人找物難、財產變現難、跨部門協同難等問題。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一種作風。“楓橋經驗”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一面旗幟。20世紀50年代,諸暨法院就設立人民接待室,強調辦理信訪應做到“盡最大的努力迅速辦理,並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交代”。80年代,又要求讓來訪者感到人民法院“門好進、人好見、臉好看、事好辦”。近年來,探索建立來信必復、來訪必見、來電必接工作機制,極大解決了法官“聯繫難”問題,提升了群眾滿意度。

  新時代“楓橋經驗”既繼承弘揚了過去的傳統,又創新豐富了時代內涵。新征程上,我們要用好“楓橋經驗”傳家寶,答好“公正與效率”的時代問卷,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讓“楓橋經驗”金名片綻放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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