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介休發布微博7月6日消息,近日,介休市發生一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發社會公眾廣泛討論。事件發生後,介休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進行處置,現將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6月18日16時45分,介休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受害人李某某父親報警,稱其子被三名未成年人毆打和侮辱。屬地張蘭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走訪。因6月19日至21日雙方當事人均在上學,民警利用當事人放學時間開展工作,按照辦案程序收集、固定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經調查,6月17日(星期六)15時許,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張蘭鎮長泰園小區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周歲)後,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後,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並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制視頻後上傳網絡。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人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
6月21日,雙方監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18時許,雙方到達張蘭派出所,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3日,民警再次組織雙方監護人進行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4日,李某某監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蘭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此後,辦案民警繼續組織雙方進行溝通,未果。
6月30日19時許,介休市公安局會同教育局、學校負責人及鎮村幹部再次組織調解。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經過調解,於7月1日0時許,基本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並當場電話徵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了其肯定答覆。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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