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共同的事業,國際社會應共同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如果抱著功利主義的思維,希望多占點便宜、少承擔點責任,最終將是損人不利己
最近一段時間,全球多地遭遇極端天氣。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警告:“如果我們繼續拖延所需採取的關鍵措施,我認為我們將步入一種災難性局面。”然而,發達國家長期不正視其責任,遲遲不兌現有關承諾,導致當前氣候議程“遭到破壞”,日益引起國際社會尤其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不滿。
發達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負有歷史責任、法律義務和道義責任,發展中國家是氣候變化問題最大的受害者。英國《自然·可持續發展》雜誌不久前刊發由英國利茲大學等開展的最新研究顯示,全球約90%的過量碳排放源自美國等發達國家。然而,發達國家只是不斷高喊口號,同時向發展中國家轉嫁其責任義務。這完全違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明確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巴西總統盧拉日前指出:“在過去200年裡,真正污染地球的是那些進行了工業革命的人,因此他們必須償還他們對地球欠下的歷史性債務。”
廣大發展中國家並沒有看到發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足夠誠意。氣候融資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明確規定,發達國家負有明確的出資責任和義務,發展中國家是自願出資。英國利茲大學等開展的最新研究顯示,發達國家應向低碳排放國家支付總計170萬億美元的補償金,以確保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目標可以實現。古特雷斯表示,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資金需求將飈升至每年3400億美元。面對如此大的資金缺口,發達國家卻連14年前作出的2020年前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的承諾都未兌現,其承諾的全球適應資金翻倍的路線圖仍不明朗。在日前舉行的新全球融資契約峰會上,氣候融資問題成為焦點。聯合國氣候變化杜拜大會候任主席蘇爾坦表示,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推動世界可持續發展的資金缺口巨大,“僅靠創可貼和止痛片,不可能解決大手術才能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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