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據中國網報導,近日,美國媒體爆料,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美國政府在超過100個發展中國家的司法體系中派遣了警務人員作為“影子警察”。據爆料媒體分析,此行動的背景是美國司法部的“國際刑事調查培訓援助計劃”(ICITAP),其初始目標是幫助拉丁美洲所謂的“失敗國家”改革司法體系尤其是培訓一線執法者隊伍,即通過對刑事警察隊伍的整頓來提高其打擊毒品、暴力犯罪的能力與效率。
很明顯,此舉本質上是美國打著關切“治理失敗”的幌子而無視、踐踏發展中國家主權與治權的又一惡劣行徑。這一新殖民主義舉動不僅嚴重侵犯了其“影子警察”駐在國的利益,而且極力阻止其他國家通過平等互利合作而協助其改善治理狀況的任何可能。
“影子警察”本質上是“長臂管轄”原則的濫用,嚴重腐蝕全球治理,侵犯他國司法主權。根據北京大學強世功等學者所作的研究,基於美國獨特的“合眾國”聯邦體系及其普通法的“最低限度的聯繫”(minimum contacts)原則,“長臂管轄”起初只具備美國國內法的意義。但是,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以洛克希德·馬丁賄賂日本政要案等一系列美國跨國公司的腐敗案件為標誌,美國輿論界和政界均要求加強對美國企業海外腐敗行為的監管。在這一博弈過程中,“長臂管轄”應運而生,並對全球治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概言之,在“長臂管轄” 國際法化的過程中,1977 年的《海外反腐敗法》(FCPA)、2001年《愛國者法案》和 2018年《雲法案》,可以被視為三大里程碑式的立法。尤其在“9·11”事件發生後,美國以反恐名義迅速通過的《使用適當手段來阻止或避免恐怖主義以團結並鞏固美國的法案》(因其首字母縮寫為PATRIOT而被稱為“《愛國者法案》”),為美國司法情報機構大開監聽、監視國內外一切公民和機構的方便之門,美國對於政治盟友及其政要的監聽,也成為西方集團內部公開的秘密。至於《雲法案》(其原名是《澄清數據在海外合法使用法》,因其首字母縮寫為CLOUD而得名),則更加沒有底線地濫用“長臂管轄”原則,霸道地規定任何使用美元的交易,甚至郵箱服務器在美國的交易,都可以是美國國內法的管轄對象,體現了數字資本主義時代“長臂管轄”的與時俱進。從線上到線下,“影子警察”補齊了美國全球法律帝國的短板,可以被視為“長臂”的末梢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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