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據中國社會科學報報導,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提到,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開,世界又一次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出現的四大赤字,即和平赤字、發展赤字、安全赤字和治理赤字中,以氣候變化、生態環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等全球問題惡化與倒退為代表的全球治理赤字,業已成為事關全人類生存與繁榮的重要變量,受到國際社會越來越多關注。針對日益嚴峻的極端氣候現象,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202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7次締約方大會上鄭重指出,我們“衹有一個選擇:要麼合作,要麼滅亡”。這既反映出全球對治理赤字應對方案的強烈期待,也表明減少或消除治理赤字符合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利益。
在全球問題日益嚴峻且高度聯動、治理赤字日趨固化甚至不斷加劇的情勢下,有必要就全球治理理念在各國間求得普遍共識,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公正、合理、有效的全球治理基本原則,以此指導全球問題的解決。全球治理的公正性主要表現為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和自願服從原則,合理性主要表現為權責平衡原則和互利補償原則,有效性主要表現為成效優先原則和評估反饋原則。
一是主權平等原則。主權平等是數百年來國與國之間規範彼此關係的重要原則,並已成為聯合國及其機構或組織共同遵循的原則。主權平等的關鍵在於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治理規則對各國一視同仁,約束別國的規則必須同時約束自己。這一原則對於保證國際關係正常發展、促進國際和平與合作,特別是保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具有基礎性意義。衹有在全球治理領域堅持主權平等原則,各國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才能得以確保或推動實現。
二是自願服從原則。自願服從原則指的是全球治理規則在確立和實施之前必須征得將要受到其約束的國家同意。這一原則已在全球氣候治理領域得到國際公認,並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它的可行性。《巴黎協定》確立了以國家自主貢獻為核心的責任分擔新模式,既確保各方積極履行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責任,又通過自主承諾減排量體現出各自能力區別,進而保證了主觀能動性。
三是權責平衡原則。當前,在一些全球治理領域內各國權責不平衡的現象和矛盾很突出,並成為使全球治理赤字無法消除的根源。在現行各類全球治理體制中,絕大多數治理規則和機制是發達經濟體主導建立的。通過設立對自己更有利的治理規則,甚至以打壓競爭對手為目的設立治理規則,這就勢必導致全球治理體系具有強烈的非中性色彩,其中,廣大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無法享受公平待遇。權利與責任平衡對等作為一項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必須在全球治理領域得到堅持和弘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