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台灣獨立”與“一個中國原則”是對立的、不可調和的矛盾。
講這個問題前,我們先釐清一下什麼是兩岸關係的現狀。1972年中美“上海公報”有這麼一段話,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美國的這個聲明告訴我們,1972年的時候,台灣海峽的現狀是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認為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承認這個現狀,是中美關係繼續發展,直至1979年中美建交的政治基礎。即便到了現在,美國對這個認知也沒有改變。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台獨”就是兩岸關係的障礙,是兩岸現狀的改變者,是兩岸和平的破壞者。
民進黨成立後,制定了“台獨”黨綱,後來雖然有幾次“決義文”,但“台獨”本質未變。特別是民進黨兩次執政後,推行一系列的具體的目標明確的“台獨”策略。如,在政治上割裂“中華民國”的歷史,蔡英文上台以來的“雙十”紀念活動上,基本不講“中華民國”,迫不得已講了,也只是1949後的“中華民國”,這個“中華民國”已經不包含大陸了。在教育上,改造後的歷史教科書實際上已經把大陸列為與東亞其它國家一樣的外國了。在文化上,通過不斷去中去孔去孫,台灣已塑造起所謂的“台灣文化”“南島文化”。在法律上,雖然“一中憲法”還未徹底重修,但通過刑法、反滲透法等具體條文的修訂,已經把大陸列為“敵國”了。可以說,台灣離“台獨”只剩下一層窗戶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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