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粵港澳大灣區的挑戰與機遇
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是中國繼續融入世界以及世界繼續融入中國的過程。此過程離不開現有國際規則的適用、新規則的創立、對現有規則的修訂。無論是對現有規則的適用和修訂還是新規則的創立,判例法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慶幸的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組成部分的香港實行的是普通法制度,儲備了大量的有普通法知識和經驗的專家,可謂得天獨厚,可在建設灣區中發揮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當代世界組成部分的國家社會及次國家社會的法律和規範都植根於其所在社會的文化,受其影響;在特定社會中發展起來的法學理論與社會學理論,都必然以相關社會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為基礎,衹有如此才能在當地適用。從世界的層面而言,列國在法律文化方面存在差異是事實,關注並承認此差異是國際合作與交流的基礎。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並有良好文化傳統的民族。中華傳統文化一方面反映了中華民族的傳統與價值,另一方面也與其他文明有共通和共同之處。此異同則成為中國與其他國家合作的基礎。
當代國際秩序的特點之一是構建國際法治與國內法治。早在2012年,聯合國就通過了《國內和國際的法治問題大會高級別會議宣言》,呼籲列國構建國際法治和國家法治。毫無疑問,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也離不開法治,畢竟法治經實踐檢驗被公認為最佳的社會治理方式和手段。中華傳統文化中不乏構建法治社會的思想和實踐,如何運用中國傳統文化蘊含的豐富治理理念和哲學思想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化,進而為國際法治的建設提供經驗,也構成粵港澳大灣區面臨的挑戰之一。
“萬物負陰而抱陽”。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機遇與挑戰例來並存。如何面對挑戰,如何使挑戰成為機遇?我們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應結合自身的優勢與需要,推出一些新的措施,新的規則。首先,粵港澳大灣區的優勢在於其人才優勢。以仲裁界為例,粵港澳大灣區有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數個國際仲裁機構,有來自幾乎全世界所有國家的仲裁員。其完全有能力成為世界最優秀的國際經濟貿易爭端解決中心。粵港澳大灣區背靠大陸,面向世界,可憑藉自己的地理優勢繼續發揮優勢,包括借鑒香港的法律、香港的執法經驗、香港的法治經驗,特別是普通法方面的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