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近期,鄭州、廣州、上海、青島、重慶等地電動汽車車主反映充電樁充電價格有所上漲,部分地區高峰時段漲幅甚至接近翻倍。漲價是普遍現象嗎?未來價格還會進一步上漲嗎?圍繞充電樁充電價格上漲的話題引發熱議。
要弄清漲價背後的真相,首先要釐清充電樁計費規則。公共充電樁收費主要分為兩部分:電價和服務費。其中,電價由國家規定,充電樁運營商不能隨意制定電價;服務費標準上限一般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單位或其授權的單位制定,用於彌補充電設施運營成本,運營商對該費用擁有一定調節空間。
部分地區充電費用上漲主要受三大因素影響。一是電價規則改變。根據今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於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6月1日起實行新的電價方案。新電價方案將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並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三類,其中將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用電進行了合併,電價構成細則也有所變動。
二是分時電價、尖峰電價政策調整。近年來隨著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和極端天氣頻發,電力峰穀差不斷拉大,電力平衡壓力陡增。電動汽車的爆發式增長,又進一步增加了電網負荷。如不加以引導,2030年電動汽車充電峰值負荷可達全社會最大用電負荷的6%以上,且時空分布不均,高峰期電力平衡和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將面臨極大考驗。為引導車主錯峰有序充電,一些地區拉大了峰穀電價差。比如,上海市今年7月至9月實行尖峰平穀4個時段電價,調整後峰段電價發生較大變化,12時至14時尖峰電價為每千瓦時1.6198元,加上服務費後充電總費用達每千瓦時2元左右。這是一些車主感覺充電費用大幅上漲的核心原因,不過車主通過錯峰充電仍可享受低電價。
三是部分運營商上調服務費。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4年發布的《關於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此後,充電服務費逐漸市場化,出現價格彈性空間。由於充電樁運營效率不高,企業經營成本壓力較大,此輪充電樁收費價格上漲,存在一些運營商根據自身成本和運營情況上調服務費的現象。雖然運營商調節服務費屬於市場行為,但對於不合理的漲價行為,政府部門要加強監管。運營商則要創新商業模式,提升運營效率,增強盈利能力,而不是單純依靠漲價獲取生存空間。
當前充電樁發展的主要矛盾並不是電價問題,而是日益增長的充電需求與充電樁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充電慢之間的矛盾。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車樁比為2.5∶1。2022年全年充電基礎設施增量為259.3萬台,而同期新能源汽車銷量為688.7萬輛。預計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持續快速增長,必須加快發展充電基礎設施。
破除充電樁進小區難。居民充電樁充電費用遠低於公共充電樁,但居民區私人充電樁安裝難。老舊小區由於停車位緊張、電力容量不足等問題無法按需配建私人充電樁,部分小區物業不配合提供證明材料,導致用戶無法安裝私人充電樁。要在既有居住區加快推進固定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應裝盡裝,鼓勵居住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範圍,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區要確保固定車位按規定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優化充電樁布局。隨著新能源汽車遠途出行需求不斷增長,高速公路服務區成為新能源汽車充電的重要場景。目前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約為1.8萬台,僅占我國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的0.8%,充電基礎設施總量不夠、密度不高、覆蓋面不足等問題較為突出。要加快補齊重點城市之間路網充電基礎設施短板,拓展高速公路網充電基礎設施覆蓋廣度,打造有效滿足新能源汽車中長途出行需求的城際充電網絡。此外,我國農村地區千人汽車保有量較低,新能源汽車發展還有很大空間,當因地制宜逐步建設農村地區充電網絡。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軼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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