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網評:明碼標價不是商家一錘子買賣擋箭牌
來源:東方網 作者:徐林生
近日,一名外國遊客在浙江游玩、吐槽景區物價太貴的視頻引發關注。視頻中,這名外國遊客表示,杭州的景色非常漂亮,但是景區裡的一瓶礦泉水要6塊;後來他去嘉興西塘,以為物價不會太貴,卻發現酒吧街半打啤酒套餐要600塊。期間,他多次強調價格,表示很震驚。(8月9日九派新聞)
對此,杭州市市場監管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接線人員表示,西湖風景區外湖的商戶賣6塊錢一瓶的礦泉水,這屬於市場調節價,是市場行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注意看商品是否“明碼標價”。嘉興市西塘景區工作人員則表示,如果酒吧有“明碼標價”,“遊客覺得貴可以不買,換一家酒吧。”
根據視頻中該外國遊客所展示,售價6元的礦泉水為一瓶某寶礦泉水,景區外售價普遍在2塊錢。同一件商品,景區內外商家售價相差三倍之多,連外國遊客都吐槽太貴,可見商家定價之離譜。或許有人認為,景區商家經營成本較高,商品售價貴點可以理解。但是,據光明網報導,在泰山山頂,一瓶礦泉水的售價只需5元,而這山頂的商品都是靠人力挑上山的。兩相對比,誰是“良心價”、誰是“狼心價”,一目了然。
近年來,各地景區由於商品價格太高被吐槽“宰客”,屢見不鮮,媒體時有曝光。在一些景區不良商家看來,做遊客生意都是“一錘子買賣”,能“宰”一次算一次,只要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商品價格想定多高就多高,遊客愛買不買,監管部門似乎也奈何不了。在這裡,“明碼標價”實際上成為景區商家“一錘子買賣”擋箭牌,與“明碼宰客”無異。
根據《價格法》,像飲用水之類商品由市場調節,商家確實可自主定價。問題是,《價格法》同時規定,商品定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據此,商家不得拋開商品實際成本不顧,虛高定價,否則,就有牟取不合理利潤、擾亂市場秩序之嫌。換言之,如果商品虛高定價,即使商家“明碼標價”,也不等於誠信定價,更不等於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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