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解紛,需要回應人民群眾樸素的、實質正義觀,需要將糾紛止於訴訟、止於一個訴訟程序之內,而不是引發多個訴訟,案生案。這既有法官個體實質解紛能力問題,也需要我們重視法院內設機構的分工配合問題。立、審、執、監各部門在部門與全局、分工與配合方面如果不能一體推進,就會分散徹底解決糾紛的整體性和前瞻性,這就需要運用系統思維,以問題為導向,在制度上予以整合,確立“立審執破一體化”的具體舉措。“立審執破一體化”是法院一盤棋,不是簡單的各部門相互照應、做好交接棒,需要制度層面的具體舉措。通過動態管理實現內部有序銜接,防止程序空轉,避免製造不必要的衍生案件,推動訴前、立案、審判、破產、執行、審監,全鏈條全過程一體聯動,實現實質解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