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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4日電/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由於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過去曾任現台“勞動部”政務次長李俊俋的“國會”助理,目前已簽分案偵查。李俊俋今日表示,他去年就說得很清楚,“我辦公室沒有公積金制度”,呼籲高虹安應認真面對司法,而不是扯東扯西。
針對偵辦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及詐領助理費一案,由於前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曾任“勞動部”政務次長李俊俋在“立委”任內的“國會”助理,檢方以黃的“記帳法相同”說詞質疑李帳目恐有疑慮,因此已分案偵辦。
台媒報導,李俊俋今天回應指出,他於2020年2月卸任“立委”,黃惠玟也同時離職,去年高案爆發後,他已多次說明,他的“立委”辦公室絕無公積金制度。
對於外傳檢方分案調查,他今日表示,自己迄今未接獲檢調查詢,呼籲高虹安應認真面對司法,而不是扯東扯西,扯檢察官或扯到他的辦公室。重申“我辦公室沒有公積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