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姜廷憲已被“糖衣炮彈”擊中,面對不法商人劉某為謀求園區工程項目上的“關照”而送來的50萬元“感謝費”,他無法抗拒誘惑,猶豫再三還是懷著僥幸心理收了下來。
貪欲的口子一旦打開,就如決堤的洪流再難遏制。有了第一次,面對接下來五萬元、十萬元甚至百萬元的賄賂款,姜廷憲再也沒有了顧慮和負擔,膽子越收越大、贓款越收越多。2006年1月至2016年10月,姜廷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施工事項協調、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3萬餘元。
從追求所謂的“人上人”生活開始,姜廷憲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逐漸扭曲,理想信念滑坡,最終行差踏錯跌入腐敗深淵,可謂教訓深刻、令人警醒。
濫權妄為,獨斷專行打造“私人領地”
從近些年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來看,一些“一把手”不能正確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把民主決策變為個人拍板定調,把個人意志凌駕於集體之上。姜廷憲就是這樣一個反面典型。
為迅速打開產業示範園工作局面、推動園區建設發展,從園區領導班子的組建到關鍵崗位的任免,組織充分聽取了園區成立後第一任主要領導——姜廷憲的意見建議。但這份信任沒有轉化為他主動作為、建功立業的動力,反而被他當做了培植身邊人、組成小圈子的機會。
據姜廷憲交代,園區領導班子成員大多是他建議選用的幹部,對他唯命是從,即便在集體決策時提出不同意見,也會強調“以主任最後決定為准”。這種唯他馬首是瞻的工作環境,助長了姜廷憲獨斷專行的霸道作風,園區大小事項的決定權他視為“自家事”,對涉及到工程發包、人事任免、資金安排等重大事項大搞“一言堂”,將手中的職權變成謀取利益的籌碼。
2008年,產業示範園啟動花卉苗木市場建設項目,計劃對相關地塊開展土地整治工作。受利益關聯公司請托,姜廷憲直接跳過重大項目集體決策程序,在工程項目未立項、未規劃、未審批的情況下,安排下屬與某公司簽訂《土地整治協議》,擅自將總價約1400萬元的土地整治項目發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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