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施工方雷某某吃請,又是怎麼回事呢?”工作人員繼續追問。
“驗收當天,雷某某托他在縣水利局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跟班的侄子侯某某約了我和其他的驗收人員一起去吃飯。當晚,除我們一行人之外,還有樟市鎮水管站新任站長張某、原站長鄧某某和樟市鎮公和村村委幹部……”
隨著這餐宴請的結束,這件“偷梁換柱”的事情看似畫下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劉某更是自認為為群眾辦了件“好事”,算不上違紀違法。
最終,劉某把不准法紀的尺度、親情的溫度和與服務對象交往的限度,濫用職權,優親厚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辭去水旱災害防禦中心主任職務;其餘涉案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