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紀檢監察幹部還提出,要正視上述問題背後的“病灶”。那就是部分黨員幹部特權思想嚴重、紀律觀念淡薄。雲南省普洱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認為,一些公職人員仍舊存在傳統的“官本位”思想、特權意識,在公車改革後頂風違紀,違規超標準租用車輛。餘杭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華分析閑林街道兩名工作人員違紀心理時提到:“在個別編外工作人員認知中,單位租賃的車輛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公車,因此放鬆了管理,使用起來相對隨意。”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一名違紀幹部在懺悔時說:“由於租賃車輛沒有噴塗標誌,又都是新能源車,不易被單位和群眾發現,就多次駕車處理個人事務。”這在暴露違紀者的僥幸心理之餘,也警示監管機制亟待跟進。
“租用車輛隨用隨租、缺乏標識化和車載定位終端管理,對定點租賃供應商缺乏長期常態監管機制,公務用車管理平台數據維護滯後等,都是公務租車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滋生的原因。”江蘇省張家港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丁中群說。
甘肅省紀委監委調研發現,車改後,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將公車管理的重點放在了平台車輛的調度管理方面,對公務租車的監管相對薄弱。浙江省龍游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馬俊認為,由於公務租車管理辦法不完善,車輛使用台賬記錄不規範,租車費用票據審核不到位,對車輛使用無法做到全面把控,導致在租車用車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
記者注意到,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公務用車租賃行為,紀檢監察機關針對問題及其成因,採取有力措施靶向糾治。
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查看油卡使用、維修單據、車輛運行軌跡,利用大數據排查、實地走訪等方式,對全市綜合監督單位公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督查,持續糾治違規租賃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在此基礎上,針對公務租車不規範現象,該市紀委監委督促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制定完善《普洱市公務用車平台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加強對市級定點租賃企業運營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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