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據央視網報導,為加強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演出活動”)的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當前,演出市場快速恢復發展,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大量增加,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時,個別演出活動中炒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觀演等問題也較為突出,要求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建立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建立並完善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通知》對加強票務管理作出如下明確要求:
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銷售平台應當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洩露、篡改、丟失;
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
進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動門票銷售比例,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准觀眾數量的85%。對其餘15%的門票,應當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明示其授權的票務代理機構,引導消費者從合法渠道購買門票。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告知消費者購票、入場和退票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