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進一步看,日本在緊跟美國步伐、對華示強趨勢下,仍試圖在“避險”和“漁利”方面“走鋼絲”。一方面,日本在軍事安全外交等領域,對美加緊貼靠。日本2022年底出台的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國家防衛戰略》《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及今年發佈的2023年版《外交藍皮書》、2023年版《防衛白皮書》,都將中國視為“前所未有的最大戰略挑戰”,聲稱日本周邊安保環境正處於二戰結束以來最嚴峻時期。近年來,日本加快擴軍備戰,發展攻擊性軍力,深化與美歐澳印韓等盟伴的軍事、安全、外交互動,顯示日本在戰略思維和行動取向上受美國戰略思維影響之深、政策誘壓之大。也要看到的是,日本這麼做並不完全是被動的,也有利用美國對抗中國崛起、加速日本“正常化國家”進程的戰略考慮,因此,其在對華戰略遏制方面的一些動作比美國走得更遠、更急。另一方面,日本無法忽視中國對國際體系變革和對全球治理的強大影響力,岸田文雄首相認識到“日本的發展繁榮離不開中國”,無法忽視中國超大規模市場對日本發展的重要性。日本也擔心美國的“脅迫外交”、“美國優先”外交或美國國內政治變化會損害日本利益,為此需在中美間保持一定“兩面搖擺”,維持中日各層級交往和對話溝通,推進對華務實合作和人文交流,並對雙方分歧矛盾進行一定管控,對兩國關係加以適當緩和。
三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對當前中日關係發展的啟示是什麼
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開,人類再次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中日關係也面臨何去何從的抉擇。在此背景下,紀念《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訂45周年,重溫兩國老一輩政治家的初心,對中日關係保持和平友好的大方向更顯重要。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在北京簽署。條約共五條七款,不足800字,但意義非常重大。它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中日和平共處、世代友好的大方向,並與《中日聯合聲明》《中日聯合宣言》《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一道奠定了中日關係的政治法律基礎,成為兩國關係健康發展的指標和遵循。
條約第一條規定,締約雙方應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確認在相互關係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條約第二條指出,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太地區或其他地區謀求霸權,並反對任何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條約第三條規定,締約雙方將本著睦鄰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為進一步發展兩國之間的經濟關係和文化關係,促進兩國人民的往來而努力。條約第四條指出,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的立場。條約第五條則涉及的是條約生效及有效期等問題。
《鄧小平年譜》記載了鄧小平1978年談論《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一些重要觀點,對我們理解《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訂的當時意義及當下意義都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