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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港澳研究院院長陳端洪(中評社 陸文煜攝) |
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記者 陸文煜)“第八屆‘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於11月23日在香港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港澳研究院院長陳端洪表示,要實現由治及興,尋找新的動能尤為重要。香港應從內外兩方面入手,向內給市民公平感和獲得感、給政府增加賦權,向外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引進人才資金、與英美修和等,並積極克服地緣政治新格局、階層利益固化、新一波技術革命下的產業布局、經濟與政治的矛盾等難題。
陳端洪認為,關於“由治及興”,不要停留在政治情緒上,更不能作有口無心之念頌。在政治層面,要看到行動;在學術層面,要講出有邏輯的和有意義的話。
陳端洪表示,“由亂到治”的法律邏輯不等於“由治及興”的法律邏輯,各自背後有分工。中央直接訴諸全面管治權理論來處理香港問題,不是常規手段,但由治及興則需要依靠法定權的邏輯,重點在特區自治。統治的主要責任在中央;日常治理的主要責任在特區。陳端洪強調要注意兩個方面,一是常態下不要把全面管治權當作口頭禪,要講憲制法治,尊重特區依法自治;二不要用國家理性打壓和替代治理理性,更不能用表面化獻忠誠來貶低和替換治理能力。
陳端洪指出“由亂到治”的治理邏輯不等於“由治及興”的治理邏輯。第一種模式針對的是具體個人和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是人的惡的方面。為了制止破壞行為,恢復秩序,政府站在道德高地,制定法律、發佈命令、採取強制措施、實施懲罰。第二種模式針對整個社會,政府作為社會的代理人需要分析社會各階層的訴求,觀察他們的行為模式,發現他們行為模式的規律。同時,作為一個高度國際化的大都市,香港的治理需要根據區域的、國家的以及國際的政治經濟形勢,重新規劃,以便及時改善條件,吸引人才和資金。陳端洪強調,香港治理很長時間內兩種邏輯將並存。因此,需要明確兩點:第一,要因時制宜,抓住主要矛盾;第二,要防止兩種邏輯打架,把一種治理術濫用於另一種治理任務。
陳端洪分析道,由治及興需要調用的能量相比暴亂之前的在總量上會大大增加,管治成本必然增加。另一方面,原有社會能量會流失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穩定人心是第一要務,尋找新的動能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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