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村振興是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載體 |
中評社╱題:在鄉村振興中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 作者:馬彥彬(台灣),教授/博士、阳光学院校长顾问、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教师发展学院名誉院长
【摘要】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指示福建要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同時指示以鄉村振興作為福建工作的著力點和突破口之一,本文認為鄉村振興正可以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載體。本文回顧閩台合作鄉建鄉創的現況與成果,並以鄉村治理為例,闡明台灣經驗可以提供觀念漸進化、手段智能化、資源社會化、智庫體制化的參照與行動建議。展望未來,鄉村正迎來歷史發展機遇,兩岸融合發展也將向心靈契合邁進,攜手共同為全世界提供“未來鄉村”的中國方案!
在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中,位列第2項的“消除饑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和促進可持續農業”,受氣候變遷、戰爭頻仍、社會動盪、疫疾時起、市場操弄等的影響,至今仍令數以億計的人們遙不可及。同時,即使是發達地區或新興地區也深為“鄉村空心化、農業空洞化”所苦,形成現代化、城鎮化的發展難題。
中國正進入新時代的新發展階段,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中,明確要“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12月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指出:“未來5年‘三農’工作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到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建成農業強國。”他強調:“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沒有農業強國就沒有整個現代化強國;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是不全面的。”
無論是新冠疫情之後擴大內需、促進消費、提振經濟,或是縮小城鄉差距、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共同富裕,或是保障糧食供應安全、因應世界變局帶來的外部風險,在在都推升農業農村對大陸的重要性。顯然,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鄉村現代化是實現現代化強國的必然構成部分,更是面對生態危機、疫情衝擊與國際風險的重要安全支柱,因此鄉村振興將是中國發展的長期戰略,也是中國在國際進行體制競爭的主賽道之一。
一、鄉村振興將是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載體
2023年初大陸的一號文件再度聚焦“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這也是一號文件連續20年關注農業農村,顯示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在這個過程中,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在近幾年特別突出。鄉村振興有時被稱為“美麗鄉村建設2.0”,這種說法凸顯了當前鄉村建設工作的幾層意涵與特徵。一方面,表現在“內在的延續性”,過去以“人居環境整治”為主的示範案例與美麗鄉村建設的基礎,將進一步推廣、鞏固、維護、優化,並推進鄉村建設成果的自我可持續發展。第二方面,表現在“外部的延展性”,由過去側重硬體建設,導向更全面的發展,目標包括: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由此展現更高的系統性要求。第三方面,表現在“向上的提升性”,不僅僅在於解決三農問題,更進一步上升成為國家現代化的戰略主角之一。鄉村振興的使命正是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農業農村現代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鄉村建設在海峽彼岸的台灣也有類似的發展軌跡。在現代化的過程中,面對城鄉、農工產業發展不均的問題,台灣早自1990年代起開始推動鄉村建設,最早的“富麗農村建設”政策就涵蓋現代農村產業、社區組織以及農民福利制度的建設內容。其後的“社區總體營造”更著重由下而上,以居民為主體,引進社會組織(NGOs)參與,強調地方文化特色。直到2008年之後的“農村再生計畫”,雖然名稱與重點有所調整,但仍然繼續落實深化居民主體、計劃導向、社區自治、軟硬件兼顧的基本原則。這個歷程的發展理念與實際舉措,與大陸推進鄉村振興之間存有很多相通的軌跡。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在大陸改革開放浪潮中,兩岸同胞砥礪前行、同舟共濟。祖國大陸的發展,功勞簿上要記上台胞台企的一筆”。他也在2021年扶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肯定了台胞的貢獻。幾十年來,許多台胞台企帶著資金、技術、訂單和管理經驗來到大陸,參與大陸的現代化建設,共享發展機遇,實現了原本在台灣得不到的發展利益;同時,也對大陸的發展做出了不容抹滅的貢獻。而今,兩岸除了經貿文化的交流合作之外,鄉村振興可望成為兩岸合作的新渠道,進而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載體。
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3月在閩考察時指示福建要“在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上取得更大進步,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上展現更大作為,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在創造高品質生活上實現更大突破,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習總書記具體強調了四項重點任務,包括: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鄉村振興,著力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在黨史學習教育中做到學史明理,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動全(福建)省工作的著力點和突破口 。
四項重點任務中的“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正可與“勇於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相結合,從而實現“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因為鄉村振興是兩岸追求現代化的共同課題,存在相互借鑒、互補合作的寬廣空間,正是可以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接合點。
二、閩台合作鄉建鄉創成為兩岸融合新亮點
兩岸同為中國人,具有相同的民族性與文化基因,尤其半數以上台灣人的祖籍來自福建,因此台灣鄉建鄉創的歷程經驗與培育的人才,無論成敗或優劣,對於大陸特別是福建的鄉村振興,都具有“知往鑒今,以啟未來”的助力作用。何況,對於兩岸關係以及兩岸同胞融合發展,福建更具有“五緣”優勢,以及不可替代的對台前沿使命,最能夠、也最應該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的新特色、新亮點、新路徑。
自2018年以來,福建對於吸引台灣人才來閩參與鄉建鄉創,提供了各種補助與獎勵的政策支持,成立了專門輔導台灣團隊享受這些政策扶持的部門。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財政廳2023年發佈的《關於申報2024年閩台鄉建鄉創合作省級財政補助項目的通知》(閩建村函〔2023〕34號)為例,單個村莊或集鎮規劃設計、環境整治、農房建築風貌提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產業培育、文化創意等各類鄉村振興需求,委託台灣建築師(含文創)團隊(以下簡稱“台灣團隊”)開展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的項目,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省級財政補助。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每個項目補助50萬元(不含廈門),全年不超過100個。申報項目應與台灣團隊簽訂服務合同,合同金額須50萬元以上,合同約定的陪護式服務期限不少於1年、每月指導服務不少於10天或每年纍計不少於100天(含線上線下服務方式,但線上服務時長不得超過總時長的50%)。
除了對於單個鄉村或集鎮建設工作的支持之外,福建省最近推出力度更大的政策,支持閩台合作推展更大範圍的鄉建鄉創。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以閩台鄉建鄉創合作為抓手助力鄉村振興和兩岸融合的指導意見》(閩建村函〔2023〕3號)提出工作目標:每年省級啟動閩台鄉建鄉創合作樣板縣、樣板集鎮(集鎮環境整治)、樣板村創建,市縣啟動本級樣板創建。2023年起至2025年底,省級共創建7-9個樣板縣、27個樣板集鎮、27個樣板村,以集鎮和村莊為載體,打造一批提升型新時代農村社區,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設區市和縣(市、區)要參照省級模式,進行統籌謀劃、安排專項資金,每年啟動一批閩台鄉建鄉創樣板縣、樣板集鎮和樣板村創建,上下聯動,引領推動全省村鎮建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福建在鼓勵台灣青年建築師和文創團隊助力鄉村振興,吸引台灣鄉建鄉創人才與團隊來閩創業就業的成效非常明顯。初期以規劃、設計、建造美麗鄉村的團隊為主,目前已擴及活動、營銷、帶動產業發展的更多團隊。截至2022年,共有95支台灣建築師和文創團隊、300多名台灣鄉建鄉創人才參與228個村莊的建設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