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表示,自己在“立院”2周內獲得跨政黨67位“立委”連署,推修法設立“主權基金”,盼催生“獨角獸”,由“央行”下設獨立公司運作;“央行”擁有全世界第4大外匯存底,提撥外匯儲備總額10%分額不大,更可讓台灣跟全球市場連結,成為台灣的“貿易金盾”,在國際談判上展現經濟實力。她指出,全球有180檔主權基金,台灣若以550億美元成立“主權基金”,將躋身全球第30大規模,能找到最優秀的專業投資者。成立“主權基金”也可成為台灣的“二軌外交”,像先前Covid疫情時,若我們有“主權基金”投資生技公司,就更有機會買到疫苗。
在智慧金融層面,吳欣盈也主張,“金管會”下成立“金融科技發展局”,以概念性驗證(Proof of concept),將人工智慧等新科技,融入金融科技(FinTech)運用,讓台灣金融更善用科技、創新突破,與國際接軌。
吳欣盈表示,“金管會”應走在金融商品發展的前端,不然像之前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破產風暴,台灣20萬人受害,“金管會”覺得不是自己管轄,“立法院”才開會,要求金管單位保護消費者,她也在“立院”主張,金融教育應放入108課綱,加強金融教育。
吳欣盈也補充,台灣設立“主權基金”的構想,曾在蕭萬長“副總統”任內討論,但“央行”、“財政部”、“國發會”相互推諉,停擺17年。全球主權基金,首波約50年前成立,中東國家為分散風險而推動;1980、90年是第2波,包含新加坡等國也相繼成立,台灣錯失後者成立的時機很可惜。新加坡在1981年花8個月完成,國際律師事務所及各外資銀行已有專屬主權基金部門服務,已有完整的透明公開治理、監理、跟民眾報告的細項配套,“是要(做)或不要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