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增發1萬億元國債開始落地。近日,增發國債第一批項目清單下達,其中包含了近2900個項目。根據已確定項目,財政部下達了第一批國債資金預算2379億元。規模龐大的資金“奔赴”各地,能否安全、規範、高效使用成為焦點問題。
這次增發1萬億元國債,是黨中央堅持人民至上,著眼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增發的1萬億元國債將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被列為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這個安排與2020年發行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有所不同,當時資金全部由地方使用,利息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本金由中央財政償還3000億元,地方財政償還7000億元。這也意味著,與上次地方需要償還一部分本金不同,這次1萬億元國債資金使用,地方在本金和利息方面都沒有償還壓力,體現了中央支持力度的加大。
地方只負責用、不負責還,能否“放手”使用這些資金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從以往對包括轉移支付在內的財政資金使用檢查情況看,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屢見不鮮。這次增發國債事關重大,對資金的使用更要築起“防火墻”、戴上“緊箍咒”。特別是當前收支矛盾較為突出,要防止少數人把國債資金視為“唐僧肉”而動起歪腦筋。加之項目數量多、資金規模大,任務落實的時間又比較緊,安全規範管理問題不容忽視。
落地要確保專款專用。這次國債資金明確按照特別國債管理,也就是具有特定的用途,即專項用於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具體包括災後恢復重建、骨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方面。這些建設聚焦災後重建家園,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基層防災避險能力,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部署,國債資金全部按項目管理,“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在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的刀刃上,方能真正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
監管要敢於動真碰硬。國債落地涉及部門、單位較多,而且項目資金分配下達、撥付、使用等環節複雜,監管起來難度不小。國債資金監管要加強部門協同,緊跟資金、項目走,既要盯住線上的資金流向,也要加強核查現場的項目情況。資金使用和工程建設關係國計民生,對虛報冒領、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隨意改變用途,“搭車建設”無關項目,違規搞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從嚴從重查處、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