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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19日召開記者會,要求仿效英美的陪審團制度,改善國民法官制度。(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俞敦平)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19日上午於“立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改善國民法官制度,仿效英美的陪審團制度而不是模仿現行的中國和日本的制度。他們認為國民法官只需參與事實的認定而不應該參與量刑的決定。
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19日共同於“立法院”召開“國民法官制是屠宰場?國民法官量刑造成審判的災難”記者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潘威佑和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出席。
台灣的司法改革一直是社會關注的議題,尤其是在沒有陪審團審判制度的情況下,民眾對法官的判決常感到不滿。台灣陪審團協會認為,應該效仿英美的陪審團制度,讓人民也可以參與審判,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然而,“司法院”卻選擇了一條不同的路,引進了國民法官制度,並於2023年1月正式實施。這個制度的目的是讓人民與法官共同審理事實與量刑,但實際上卻引發了許多問題和爭議,甚至造成了審判的災難。
三位代表皆指出國民法官法的最大缺陷是,它讓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民參與量刑的決定,這不僅增加了人民在法庭上的壓力,也可能影響了判決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他們認為台灣國民法官制度應該學習英美的陪審團制度,而不是日本或中國的制度。他們指出量刑是一個複雜而微妙的過程,需要考慮到法律的原則、社會的價值、個案的特殊性、被告的背景和悔意等因素。這些因素並不容易被一般人民所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在短時間內。因此,國民法官可能會受到自己的情感、偏見、刻板印象或社會風氣的影響,而做出過重或過輕的判決,或是與法官的意見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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