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民警趙旭琳介紹,股票群的“講師”就是用這種方式把投資者吸引到電影項目上。“這個微信群是以‘薦股’‘老師學員交流群’的名義建的,裡面有講股票的‘講師’,其他人就是學習投資股票的學員,但很多賬號就是吸粉團隊的工作人員,一個人使用好幾個微信號,扮演著各種不同的身份,通過不同的渲染,讓受害人對‘講師’信任。‘講師’在直播間等著受害人購買了電影份額之後,會逐漸淡出直播間,之前是一天一開直播,後面會變成一周一開,再到後面變成半個月開一次,大家淡忘之後,微信群就會被解散。”
蘭州公安和檢察機關公布的涉案影片,其中一些是由知名藝人出演,已經正式上映。蘭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民警龐傑介紹,受害者對這些電影的投資之所以被認為是遭遇詐騙,關鍵在於相關公司虛構了影片的投資額和自己所持有的份額。
龐傑表示:“比如,這部電影本來投資是4000萬元,部分投資份額經過兩三家轉手到嫌疑人手裡,嫌疑人可能買了10%的份額,但是在跟受害人簽訂協議的時候或者在宣傳的時候說,這部電影總造價是2億元左右,以這種方式來詐騙,溢價最高到5倍。受害者投資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部電影的實際投資額是多少,只能看著給其轉讓份額的公司在合同上寫多少就是多少。電影成本其實不是很高,票房再好也掙不了很多錢,目的就是詐騙,錢進入賬戶以後,大家就瓜分掉了。”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錢大約六成分給負責宣傳推廣的人員,也就是“吸粉引流”的水軍團隊,四成用於公司購買電影投資份額,發放員工工資,租賃場地,印刷合同等成本,以及個人揮霍。而用於吸引客戶的這些影片投資份額,經過了多次轉賣、“注水”,也為警方的調查增加難度。
龐傑說:“越往下越不好查,因為越是下面,越有加價行為,中間都有‘貓膩’,所以他們不會說實話,也不會太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