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為鞏固提升清廉雲南建設以“小”見嚴糾“四風”“固堤行動”工作成效,集中集成集束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涵養幹事創業優良作風,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將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文山州水務局、富寧縣人民政府等單位在百色水利樞紐富寧庫區非法網箱養殖問題整改工作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整改工作走形式、打折扣問題。2022年5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反饋百色水利樞紐富寧庫區存在大量養殖網箱妨礙河道行洪問題。在問題整改中,文山州水務局作風飄浮,將上級的整改督辦通知一轉了之,未進行跟蹤督促指導,且工作推諉扯皮,將應當由水務部門承擔的“完成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工作轉嫁安排州農業農村局指導富寧縣完成。富寧縣人民政府收到督辦函後,層層轉辦,責任下推,分管領導以批示落實整改,對整改工作不過問、不研究、不推動、不知情。富寧縣水務局收到督辦函和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後,未結合單位職能職責進行研究落實,以縣河長辦文件將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轉手推諉給農科部門和屬地鄉鎮政府落實。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選擇性落實,僅組織動員群眾對超出承載面積的網箱進行拆除,同時為完成問題整改銷號,弄虛作假,違規打印12本《水域灘塗養殖證》加蓋縣人民政府公章後提供給縣河長辦上傳銷號。2023年3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再次指出相關問題。文山州水務局、富寧縣人民政府、縣水務局繼續以文件和批示落實整改,對工作放任自流,未能按要求於2023年主汛期前完成庫區主行洪道網箱養殖清理整治工作,對行洪安全造成影響。2023年10月,富寧縣人民政府受到通報問責;文山州水務局局長、州河長辦主任王宗斌,富寧縣副縣長盧建國分別受到通報問責,時任文山州水務局副局長、州河長辦副主任劉燕,富寧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曦,富寧縣委常委、副縣長劉思敏分別受到誡勉問責;富寧縣水務局局長、縣河長辦主任陳東海受到記過處分,富寧縣水務局副局長、縣河長辦副主任吳勝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勝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和領導幹部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2.普洱市西盟縣文化和旅遊局對違規吃喝問題虛假整改、邊改邊犯問題。2020年、2021年西盟縣審計局審計、縣委巡察“回頭看”先後3次指出,西盟縣文化和旅遊局存在公務接待管理不規範、接待無公函、無接待清單問題。縣文化和旅遊局在3次提交的整改報告中均報告已完成整改。2023年2月縣委巡察發現,縣文化和旅遊局仍未完成巡察、審計反饋公務接待不規範問題整改,並於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間新增公務接待不規範費用15.37萬元,截至巡察反饋時仍存在公務接待不規範費用共計9.3萬元。縣文化和旅遊局還存在對其他巡察、審計反饋問題敷衍整改、邊改邊犯問題,時任西盟縣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汪華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3年11月,汪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