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6日電/數字貿易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貿易形式,是互聯網技術與現代貿易的深度融合,在創新商業模式、提高貿易效率、降低貿易成本、打破貿易壁壘方面具備顯著的競爭優勢,已然成為當前貿易發展的新趨勢,為全球經濟發展注入了新動能、開辟了新空間。
經濟日報發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藍慶新文章介紹,當前,數字貿易已經成為中國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形態。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2.38萬億元,增長15.6%;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額在2023年前三季度達20259.5億元,同比增長8.6%,占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達42%。基於數字科技的服務貿易產業集聚效應不斷發揮,研發服務外包快速增長,數字動漫、網絡視聽等國際市場影響力不斷增強,湧現出一批國際知名跨境電商品牌。數字貿易增速大大超過中國同期對外貿易增速,成為中國外貿發展的亮點,對促進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文章指出,儘管中國數字貿易發展迅速,潛力巨大,但數字服務貿易順差規模相比美、歐、日、印度等還有較大差距,數字貿易營商環境、數字貿易話語權、數字產業競爭力等方面與發達國家仍存差距。地區間數字貿易發展不均衡,跨境電商在信息透明度、售後服務等方面與客戶需求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字貿易發展空間,亟待綜合施策,拓展數字貿易發展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提升數字貿易對中國經貿發展的貢獻度。
文章提出,加強數字貿易頂層設計。針對跨境電商和數字內容產業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數字貿易的支持領域、發展方向及重點,出台支持數字貿易發展的產業政策。完善數字基礎設施發展政策,逐步放寬數字基礎設施領域的市場准入限制。進一步擴大數字領域對外開放,在確保經濟安全的同時放寬對外資所有權的限制。科學規劃建設數字貿易先行示範區、數字貿易服務基地、數字貿易產業園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並注意向中西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傾斜,縮小數字貿易發展的地區差距。
營造良好數字貿易營商環境。加快國內數字領域規制體系建設,加強數字貿易領域個人隱私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審查以及數字化交易方面的立法工作,維護交易主體的正當權益;釐清傳統貿易與數字貿易的區別與聯繫,改革數字貿易監管方式,整合貿易、信息、海關、互聯網管理等各領域和部門的資源,創新構建數字貿易監管體系,推動數字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完善跨境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提高跨境電商政策透明度,制定B2C模式下的退稅及退貨規則。積極推動在數字證書、電子簽名以及電子認證等相關信息和政策方面的國際交流,促使中國與其他國家在數字證書以及電子簽名領域相互認證。
增強國際數字貿易話語權。針對中國跨境電商發展在技術中立等方面的訴求和主張,積極在國際數字貿易領域推動建立相關規則,推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上合組織機制、“一帶一路”合作中的數字貿易規則體系建設,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標準。合理利用並對接國際高標準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規則,構建能夠平衡自身利益和國際規則的數字貿易法律法規,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數據跨境流動,探索負面清單式流動方案,為開展數字貿易規則談判提供支撐。
推動數字貿易支持性要素資源可持續發展。創新數字技術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大力推動教育模式創新,力促數字技術與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強調數字技術的社會應用性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及作用,為數字貿易發展提供持續性的人才資源。積極推動數字技術創新發展,鼓勵在數字基礎技術領域進行自主創新,構建數字技術轉讓及轉化平台,支持數字研發和數字貿易品牌企業發展。創新數字貿易產業領域投融資機制,拓展中小型數字化企業、電商企業和數字服務貿易企業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數字貿易產業,並切實降低數字貿易企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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