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8日電/據遼寧日報報導,我省將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遼寧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動員部署會上瞭解到的。
文物普查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先後開展了三次文物普查。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是打造新時代“六地”、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扎實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此次普查,我省將全面掌握全省文物資源狀況,並以此為基礎深入推進文物保護、管理、研究和利用工作。通過將符合文物認定標準的普查對象依法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納入依法保護範疇,形成法定保護清單,增強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據瞭解,此次文物普查範圍是我省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其他,共六個類別。登記信息主要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我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普查任務有8項,包括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開展復查,重點確認復查文物的當前保存狀況;對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開展調查,重點做好文物核心價值載體部分的信息采集;依法開展不可移動文物認定、登記和公布;建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健全名錄公布體系;開展普查成果匯總,生成普查目錄成果、圖件成果、基礎數據、報告成果、數據庫成果;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並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實現共享;培養鍛煉專業人員,建強文物保護隊伍;開展普查宣傳,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據悉,普查工作將持續到2026年6月,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至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隊伍並開展培訓。第二階段從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數據登記和審核。第三階段從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省級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並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為加強文物保護,我省規定所有普查登記對象在完成文物認定前,一律不得拆除、遷移,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採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普查成果經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將向社會公布,並面向政府機關、科研機構和社會公眾提供不同層級的數據服務,以滿足各行各業對文物普查成果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