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據光明日報報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文化遺產不僅生動述說著過去,也深刻影響著當下和未來;不僅屬於我們,也屬於子孫後代。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發布10件高質量審議代表議案辦理代表建議典型案例。“與時俱進對文物保護法進行修訂完善”便是其中第一件。
作為文物保護領域的基本法律,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40多年來,我國在不可移動文物、館藏文物、民間收藏文物的保護,文物進出境進行國際交流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進步。而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法律實施過程中文物執法力量薄弱、文物專業人才匱乏、文物保護科技水平有待提升等諸多問題日益顯現。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就文物保護法修訂提出的議案建議多達幾十件,2023年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4份議案,分別就強化政府責任、擴大社會參與、拓展文物利用、建立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制度等角度提出修法建議,與時俱進推動文物保護法修訂完善迫在眉睫。
“‘地上文物看山西’,山西有大量的古村落、古寨等地上文物,這些文物類型不一、面臨的問題也各不相同。”參與提交議案的全國人大代表、雲岡研究院院長杭侃從1982年進入考古專業學習起,就一直堅守在考古工作一線。除了日常在工作中收集、整理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杭侃也積極向文物所在地相關部門和當地居民徵求意見。“我利用在大學教書的便利,帶著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和實地考察,掌握了比較多的實際情況。”杭侃表示,議案中不少建議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也反映了文物保護工作近年來的變化。
4件議案交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審議後,進度蹄疾步穩、質效落地有聲:2023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改後的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文物保護法修改列入其中;2023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布,文物保護法修改列入規劃第一類項目;2023年10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審;2023年12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相關報告顯示,4件修改文物保護法的議案,代表的相關意見建議在修法工作中得到吸收采納。
“代表們提出的議案都承載著民意,我委在起草和審議法律草案時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吸收采納。”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文化室副主任楊毅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教科文衛委員會辦理的議案共有44件,涉及43個立法項目、1個監督項目。“其中19件議案提出的立法項目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其餘的議案,有的我們建議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有的在制定或者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時統籌考慮。”楊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