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門地檢署盡速查明船難真相,若調查結果“海巡署”確有疏失或執法過當,就應道歉、發放撫慰金、懲處失職人員,使整起事件告一段落。
二、全台數百名里長及政黨人士只因曾於去年組團赴陸參訪,就在選前,以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罪名,被收押禁見或交保候傳、限制出境,搞得人人自危。為證明未“以公權力打擊異己”,民進黨當局應立即放人、銷案,還人清白。
三、農曆年前一天,“交通部”觀光署突然宣布禁止招攬赴大陸旅遊團,遭旅行業者大罵“政府朝令夕改,業者損失誰負責?”為顧及旅行業者的生計及避免打壓兩岸交流,民進黨當局應立即取消“禁團令”。
(作者:紀欣,《觀察》雜誌發行人兼總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