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法治的基礎,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涵養法治意識、推進金融法治建設,首先要做好金融立法工作。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及時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為金融業發展保駕護航。”近年來,新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等陸續出台;金融穩定法立法穩步推進;最高法先後就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出台司法保障意見;數量眾多、更為細化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不斷推出……我國金融立法不斷完善,立法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進一步織密金融法網、補齊制度短板,將為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提供良好土壤。同時,徒法不足以自行。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讓金融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推動金融機構繼續加強內控合規建設,才能真正把法律和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確保金融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明法於心,守法於行。衹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形成依法合規的金融文化,要在入腦入心上下功夫。舉辦“防範金融犯罪”合規培訓暨警示教育活動;將法治文化培育工作納入法律風險管理考評指標,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開展清廉金融文化及合規建設網絡知識問答活動,以“賽”促學、以學促用……各地金融機構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讓警鐘長鳴,讓敬畏常在。前進道路上,要不斷創新方式方法,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讓金融從業者真正秉承合規理念、強化合規意識、堅守合規經營底線,在金融領域形成依法合規的濃厚文化氛圍。
依法合規是金融業穩健運行的基石。新征程上,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加強金融法治建設,讓依法合規的意識牢牢扎根在廣大金融從業者心間,厚植中國特色金融文化,我們就一定能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為金融強國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人民日報評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