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日電/據大公網報導,旺角上海街懷疑有人售賣狗肉和貓肉作食物,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與食物環境衛生署和警務處,聯合展開突擊行動,在一個單位內檢獲約35公斤懷疑狗肉和貓肉,並拘捕一名男子作進一步調查。
漁護署表示,檢獲的懷疑狗肉和貓肉已安排作化驗,現正等候結果,若證明為貓肉或狗肉,將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31(1)條,檢控相關人士在處所內經營無牌食肆。
去年油麻地一間店舖被揭發從內地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並以“M”代表貓和“G”代表狗作暗號。漁護署其後經化驗證實,有關肉類含有貓的DNA,漁護署採取執法行動,票控店內的40歲男負責人吳思遠,一項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新鮮或冷藏肉類)及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貓肉作食物罪。據瞭解,今次檢獲的貓狗肉與去年事件無關。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來源:大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