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是解決“誰來種地、如何種好地”的關鍵,也是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內在要求。自201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首次提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以來,一系列重大部署接連推出,明確了中國農業經營體系的發展方向與目標任務,為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了重要支撐。
人民日報海外版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來曉東、研究員譚智心文章介紹,經過多年發展,中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取得了成效,主體隊伍不斷壯大。到2023年底,全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分別超過222萬、400萬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超過107萬個,全國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超過9萬家,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達到9.14萬億元。利益聯結機制也愈發緊密,聯農帶農助農效益明顯,湧現出“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戶”“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戶”等多種經營模式以及“訂單收購+分紅”“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多種利益聯結方式,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聯合合作、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緊密聯結機制初步形成。
文章指出,有成效,也面臨挑戰。近年來,一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尤其是農民合作社管理不規範現象時有發生。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普惠性保險,補貼力度弱、理賠額度低、特色險種少,不能充分滿足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高質量發展需求。一些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傾向於服務規模農戶,在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上做得不足。
文章認為,聚焦問題的解決,還應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抓好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主體發展,把農業生產主動權留在農村,留給農民,不斷強化各類主體高質量發展的制度保障。
文章提出,提升規範經營管理水平。加快推動農民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完善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和監督機制,形成農戶與合作社緊密聯結的“風險共擔、利益同享”共同體。進一步清理農民合作社“空殼社”“掛牌社”“僵屍社”,相關部門應對長期沒有實際經營的、找不到經營場所又聯繫不上的合作社進行注銷。
推動農業保險廣度與深度雙提升。政策性農業保險需要兼顧基礎性、普惠性和差異化,不斷探索研發滿足農民需求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新險種,強化政策性農業保險對農業生產經營的支撐保障作用。實施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完善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拓寬各類主體生產經營風險轉移渠道。
進一步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聯農帶農作用。農業社會化服務應堅持以服務小農戶為出發點,聚焦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拓寬服務領域和模式,滿足農戶多元化生產經營服務需求,切實降低農戶生產經營各環節成本。
大力開展農民教育培訓,著力提高農民素質素養。培育壯大高素質農民隊伍,加大對農民培育培訓工作支持力度,著力解決農民醫療、教育、養老等方面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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