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關於歷史性城市景觀的建議書》中確立的“歷史性城市景觀方法”,突破了過去將歷史建築、城市空間從社會、環境和經濟中剝離的做法,強調人與建成環境相互聯繫的整體性,高度關注建成遺產物質空間與影響其形成和變化的社會、經濟、文化背景之間的聯繫。
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從文物古跡、歷史建築發展到歷史文化名城、文化景觀和其他建成環境遺產的保護,不僅是在空間尺度上的擴展,也涉及更加深層、更加複雜的社會環境。因此,需要加強多學科共同研究,在保護政策制定和具體工程實踐中,特別需要加強對城市建成遺產的可持續性維護管理。
更積極的保護,更系統的管理,需要更大的投入和更廣泛的公眾參與。文化遺產是一項具有潛在經濟價值的優質資產。建成遺產保護修繕、活化利用以及文化創意產業開發,可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具有多樣性和包容性的建成環境,可以為不同人群提供生活和工作空間;老城區的生活氛圍、煙火氣,獨具魅力的城市空間,可以為文化旅遊發展提供深度體驗。保護和發展成果,應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這也應成為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宗旨。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