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
對於政府就草案提出修訂,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的權力,鄧炳強說,留意到有人刻意抹黑,指稱條文可賦權行政長官及行會隨意立例,乘機恫嚇港人。鄧炳強強調,並不會發生有關情況,因為附屬法例在香港十分普遍,普通法國家亦經常使用,包括英國、美國等,又指出附屬法例是為體現主體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例如條文中提到,可為審理國安案件人士提供安全保護,當局可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列明提供安全屋、人身保護等。
鄧炳強又說,留意到有美國的反華政客,建議對23條立法的官員提出制裁,又恫嚇在港做生意或生活的美國人,說23條立法後香港將很危險。他重申,香港人非常清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保障大家安全,有關恫嚇式的騙徒手法不能令港人受騙。他續說,他所認識不少在港生活的美國人,都知悉23條立法能保障他們的安全,又引述他們說在香港生活比在美國生活更安全。
立法會議員全力支持23條立法,商界(一)議員林健鋒表示,經過2019年黑暴事件的慘痛教訓,香港社會已形成必須盡快填補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強大共識,加上地緣政治風險增加,投資者亦認同香港有需要做好國家安全風險管理,令投資環境更安全更放心。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香港社會已經期待了26年,我們再不能落後於國際大趨勢。政府的草案文本在經過多項修正案之後,絕對是高水準符合國際標準,充分保障“一國兩制”與人權法治的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