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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看電影花費 不能再是筆“糊塗賬”
http://www.CRNTT.com   2024-03-20 11:53:00


  中評社北京3月20日電/網評:看電影花費 不能再是筆“糊塗賬”

  作者:丁慎毅 來源:東方網 

  最近,有網友稱,“明明手機買票付的是36元,到了電影院取出票發現,票價顯示為29元”“線上購票108元一張的電影票,到影院取票機取出來,票面僅顯示為55元”.....網友們質疑:差價跑哪裡去了?江蘇省消保委人士表示,第三方服務費、影廳服務費、驗票費等等,消費者在線上購票時是看不到這些信息的。(3月15日揚子晚報)

  看電影並不是不可以有服務費,但要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把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和服務費告知消費者,如果消費者不願接受,則不能強制消費。不能像一些App“自動續費”那樣,本來續費不續費由消費者決定,反而成了商家的決定。
 
  早在2015年7月,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就發布《電影票務營銷銷售規範》,其中規定,電商所售出的電影票,應在票面上分別明示電影票和服務費的價格。4D影廳、VIP影廳的票價、服務費需經發行方與放映方通過合同確定,合理定價,並向觀眾明示。其它服務費、小賣等費用需單獨出據票證。至今將近9年了,為何服務費仍是“打不死的小強”?

  或許是因為之前服務費大多收得比較少,一般在2元-5元,很少有人去計較。而民不訴官不究,行業規定不是法律,沒有強制性,監管部門似乎也沒完全重視起來。這也變相縱容了電商,導致服務費變本加厲。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電影票監管的關鍵問題在於:是否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明確公示與消費者有重要利害關係的交易規則和價格標準,以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由此可見,電影票務管理還亟待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調研並加強規範,甚至以立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當然,這需要一個過程。而眼前,則急需相關部門約談電商,或消協部門或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來予以普法。或許還可像湖南長沙部分影院“電影開場半小時內可退票”那樣,創新方式讓電商亂加服務費又不做說明的行為得不償失。

  文化消費作為現代社會的一項重要活動,不僅為人們提供了休閑娛樂的方式,而且對文化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人們的文化消費能力不高,必然會影響到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產業要做大做強也就缺乏現實的基礎。促進文化消費高質量發展,就要剔除不合理的定價方式,讓更多人能消費得起。當更多人因為消費體驗愛上文化消費,也就願意支付更多錢用在文化消費上。從這個意義上說,各地不妨把“電影票網購價與票面價不同”的治理作為促進文化消費的一個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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