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案促改標本兼治
著力把查辦案件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結合起來,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要以案促改防範任性用權。抓住政策制定、決策程序、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每查辦一起典型案件,都要全面梳理排查權力運行風險點,深入剖析權力配置和運行的科學性、嚴密性,推動合理確定權力歸屬,規範自由裁量權,防範遏制盲目決策、任性決策、違規決策,減少設租尋租機會,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要以案促建打造大監督格局。構建覆蓋紀檢、巡察、審計、合規等的大監督體系,落實好監督計劃協同、聯合監督檢查、重要情況會商、監督信息共享、案件聯合查辦等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在抓實個案整改的同時加強類案分析,定期向企業黨組通報會商,提出有針對性、說服力的整改意見,督促開展專項治理,將專項治理與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深化警示教育、強化作風建設等有機結合,推動查辦、教育、整改、治理一體貫通。落實紀檢監察建議工作辦法,著力提升紀檢監察建議質量,規範完善紀檢監察建議的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增強剛性約束,堅決防止“一發了之”。要以案促治堵塞風險漏洞。將案件查辦與防範風險、完善制度機制有機結合起來,既要“當下改”又要“長久立”。督促案發單位汲取教訓,深層次查找制度建設薄弱點、監督管理空白點,推動深化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堅決阻斷腐敗滋生蔓延。進一步增強制度執行力,加強監督檢查,維護制度權威和剛性。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施治,不斷拓展反腐敗鬥爭深度廣度,對症下藥、精準施治、多措並舉,讓反復發作的老問題逐漸減少,讓新出現的問題難以蔓延,推動防範和治理腐敗問題常態化、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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