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商務部22日發布《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首次在全國範圍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商務部3月22日印發2024年第1號令,發布《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一列出對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方式(通過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模式)提供服務的特別管理措施。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均涉及農林牧漁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1個門類。其中,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71條,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68條。
“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的實施,標誌著首次在全國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務貿易梯度開放體系。”商務部服貿司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的首張全國版清單,主要是將過去分散在各個具體領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張單”的方式歸集列出,同時明確清單之外的領域,按境內外服務及服務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實現了服務貿易管理由正面清單承諾向負面清單管理的轉變,有效提升了跨境服務貿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
自貿試驗區版清單對自然人職業資格、專業服務、金融、文化等領域進一步作出開放安排:
一是放寬職業資格考試限制,清單採取了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取消了境外個人參加註冊城鄉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拍賣師、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獸醫、註冊監理工程師等6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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