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作賊心虛 自由亞洲電台關閉港辦事處
http://www.CRNTT.com   2024-03-31 10:54:15


  中評社北京3月31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具有美國中情局(CIA)背景、由美國國際媒體署出面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RFA),29日發聲明,聲稱因應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經一個月詳細評估後,決定調整在香港的運作模式,關閉實體辦事處,不再保留全職員工,但會繼續保留在香港的新聞機構官方註冊。

  特區政府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機構的營運決定,但強烈不滿及譴責所有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多位政界人士認為,RFA就是美國資助的“政治工具”,用詞和報導角度極度偏頗,長期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旨在反中禍港,毫無公信力可言。\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特區政府譴責失實言論

  特區政府表示,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亦有相關法例。特區政府在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時,有適當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對於《條例》下的新增罪類,海外亦有相關或類似條文,如果指記者衹有在香港工作時會感到憂慮,在其他地方則不會,是非常偏頗的言論,令人髮指。

  反映《條例》震懾不良傳媒

  發言人又說,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條例》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一般傳媒工作者不會從事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又指《條例》是防禦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律,衹有想闖入香港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需要感到憂慮。

  港島東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過去保安局局長曾提到,自由亞洲電台的背後資金來源與美國政府十分相關。而他們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期間亦多番散布抹黑及誤導性資訊,故此當然懼怕在《條例》立法後會被當局追究。這反映了《條例》具有實際的作用,能夠針對不良傳媒,亦同時保障其他正當媒體。梁熙又說,不過就算他們關閉實體辦公室,亦不代表可以因此可逃避相關法律責任,故此希望他們謹言慎行。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