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一些商家沒有建立退件查詢系統,也沒有專門的人員負責核對,但快遞公司並不對這些退回來的快遞擁有處置權、交易權,這也意味著,涉事快遞的操作,涉嫌違法。有關方面應及時採取措施,既然貨源來自快遞公司內部,那就應當從嚴查內部流程入手。
同時,對於退回且積壓的快遞,也要制定相應辦法妥善處理,豈能隨意流出、公然售賣?要知道,如此操作,商家會損失貨物,而消費者的信息也存在洩露的可能。
激發消費意願,刺激深度消費,當然可以引入一些新的業態、新的場景,添加一些新穎、好玩的因素。這也是互聯網經濟的特性,無可厚非。像拆盲盒這樣的做法,確實也很受歡迎。
但前提就是必須依法依規,諸如貨物來源要正規,渠道要可追溯,品質要有保障等等。一旦濫用來歷不明的貨品,搞“快遞盲盒”的噱頭,必然行之不遠。
建議有關方面及早介入此事,查查究竟有哪些快遞公司在私自出售退回來的快遞,也來拆一拆“快遞盲盒”的灰色利益鏈。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