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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反廢死 大法官質問:需妥協?
http://www.CRNTT.com   2024-04-24 10:59:26


台“法務部”外觀。(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24日電/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對於“法務部”提出多數民眾反對廢死,大法官詹森林則對此疑問,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

  長期以來的民調都顯示,台灣民意支持保留死刑的都在約8成左右。“中研院”在1990年做的社會意向調查指出,有75%民眾反廢死,僅9%支持廢死,時至今日30多年過去,趨勢都未變;2022年啟思民本基金會民調顯示,86.9%反廢死,僅12.4%支持廢死;2023年ETtoday民調則顯示,73.5%反廢死,21.8%廢死,近35年來台灣民眾對死刑存廢問題的趨勢相差不大,有固定7至8成左右的民意反廢死。

  “憲法”法庭23日審理死刑是否違憲案,進行言詞辯論。“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指出,死刑制度是長期憲政秩序認可的,並且鑑於目前的憲政秩序及社會法價值未改變,多數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加上時空環境無改變,因此“憲法”法庭應維持死刑合憲。

  詹森林質疑,為何在死刑議題上,“法務部”一直希望“憲法”法庭要讓步?以民意反對修法?難道大法官不能與民意有衝突?絕對要和民意妥協,而捨棄大法官所認為的“憲法”價值?詹森林則用同婚、通姦除罪過去被多數反對,大法官仍做出違憲的解釋來舉例。他強調,在和民意有衝突或是意見相反的情況下,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可以向民眾闡述“憲法”價值。

  對此,郭永發表示,同婚議題是法益問題,且戀愛屬於個人自由,通姦除罪則是侵害配偶權,與死刑存廢涉及“國家”刑事政策,完全無法相互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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