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儒瑞對於自己國內明晃晃的武力鎮壓不發一語,還好意思說特區政府“跨國鎮壓”?更不要說通緝跨國逃犯,乃舉世皆有之事,美國自己光是在去年財年便拘捕了近1500名國際或海外逃犯,這又算不算“跨國鎮壓”的一部分?
遑論黎智英根本不是“政治犯”,其現時之所以身陷囹圄,而是因為欺詐科學園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與國安法毫無關係。即使是黎智英等人正被控的國安罪行,法庭也尚未作出判決。部分美國反華政客常批評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等人“未審先判”,但難道梅儒瑞等人要求不由分說地釋放反中亂港分子,又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未審先判”嗎?而妄圖透過“制裁”向特區政府官員、司法人員施壓釋放人,更只能凸顯出對法治的蔑視,與其口中所謂的“維護香港法治”背道而馳。
反華政客常用來為黎智英解脫的理由,就是說他是傳媒老板,因此特區政府拘捕黎智英是等於打壓新聞自由云云。諷刺的是,說得出這種話的美國,自己卻從來沒有尊重過新聞自由,不但CNN高層以“挺以踩巴”作為最高報導方針,在最近以色列強行關閉半島電視台一事中,美國官方也沒有哪怕批評過以色列政府一句。美國的主流媒體連同情或支持巴勒斯坦的自由都沒有,梅儒瑞卻覺得《蘋果日報》有危害國安的自由?這不但是雙標,更是虛偽。
控制網上言論毫不手軟
事實證明,美國自身才是“損害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打壓異見者”的最大慣犯。梅儒瑞稱禁制《願榮光》,以及香港推動網絡安全立法就是想“打壓網上言論自由”云云,根本是雙重標準,事實是美國自己對網上言論的控制才是毫不手軟。去年社交平台X老板馬斯克對一則稱“猶太人對白人有一種‘辯證仇恨’”的帖文表示是“事實”,結果就遭致美國政府上下鋪天蓋地的攻擊。除了嚴厲譴責外,白宮還特地發聲明表示“有義務反對任何攻擊美國同胞尊嚴並危害我們社區安全的人”,連政府機構也停止合作計劃迫使馬斯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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