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市場成員、市場交易類型相關表述。電力市場成員包括經營主體、電力市場運營機構(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和提供輸配電服務的電網企業等。明確電力市場註冊基本要求,電力交易機構負責建立市場註冊制度,負責註冊管理、註冊審核公布及報送政府部門備案等工作;交易主體進入或退出電力市場需辦理註冊或注銷手續,嚴格執行市場規則。基於當前電力中長期市場交易普遍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全覆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加快推進現狀,完善電力市場交易類型構成表述。
四是完善電能量、輔助服務交易等定義和交易方式。根據交易周期將電能量交易分為電力中長期交易和現貨交易,電力輔助服務交易包括調頻、備用和調峰等有償電力輔助服務。電能量交易可通過雙邊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開展,具備條件的輔助服務採用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提供者。此外,細化了風險防控相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