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發展的問題要在發展中解決。不斷完善監管機制,把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不僅有助於維護個人信息安全,也是為進一步創新鋪路
在儲物櫃暫存東西被要求錄入指紋,去健身房辦會員卡必須“刷臉”登記,使用電腦軟件需要收集聲紋特徵……隨著指紋解鎖、人臉支付等技術的加快應用,一些地方開始“默認”或半強制性地采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由此帶來的安全風險,引發關注和討論。
指紋、人臉、聲紋等生物識別信息,具有防偽性能好、私密性強、隨身“攜帶”等優點,可以提高服務效率,給生活帶來便利。但這些敏感個人信息一旦遭到洩露或非法使用,危害巨大。近年來,因人臉等身份信息洩露導致的“被貸款”“被詐騙”等問題多有發生,甚至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破解相關驗證程序竊取財產,令人防不勝防。
一邊是科技的飛速發展與應用紅利,一邊是信息保護面臨的嚴峻挑戰。如何找准二者之間的平衡點,在更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基礎上推進科技創新與應用,成為亟待解決的現實課題。
安全是前提。推進生物識別技術的發展與應用,首先要保證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衹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並採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換言之,非必要不采集,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時應遵循的原則,不能因為圖方便就違反規則。
生物識別信息洩露後,很難通過修改、重置等方式預防後續損害。因此,要把監管關口前移,強化信息采集、存儲、利用、開放的全過程治理,給生物識別信息加上安全鎖。當前,一些機構和商家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意識淡薄,在采集生物識別信息上態度輕率。應加大規範力度,確保當事人對個人信息采集知情且同意,並盡量提供替代方案。比如,上海有關部門發布通知,嚴禁對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進行強制“刷臉”核驗。進一步提升各方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敏感度,給公眾更大的選擇空間,有利於凝聚社會共識、促進技術應用,推動形成更高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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