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導,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廊坊市監委對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原司長劉志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志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旅遊安排,違規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幹環保吃環保,違規收受大額財物,利用職權為配偶謀取利益;違反保密工作規定,違規記錄、傳播涉密信息;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申報、規範編制、環保核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劉志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甚至是十九大、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生態環境部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劉志全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河北省廊坊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